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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麦和林佳茵对望一眼,同时发现了对方手里拿着的手机。林小麦了然地一笑,把自己手机收起来:“既然你叫代驾,我就省事儿了。”
叫好了代驾,林佳茵听到头顶传来一阵轻声惊呼,以及麦希明的一叠连声说:“这酒太贵重了,我们不敢当。霭姨,来喝点儿一般的就好了。”
郭霭从好姐手里接过一瓶大家伙,用白毛巾包着瓶颈处,抱在怀里,微笑着说:“酒逢知己,就是值得。来,阿好,帮我把这瓶酒开了。”
好姐答应着,从柜子里取出分酒器并五个小酒杯,全都是窑变成宝蓝的现代均窑,造型雅致秀气。郭霭说:“这酒要热饮,把温酒器也拿出来。”
“好。”
看着好姐张罗,灌热水,温酒,分酒……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冽的芬芳,麦希明看了看两个女孩儿,她们的脸蛋都泛着淡淡粉色,不禁取笑道:“弱鸡,还没喝就醉了?”
“你才醉了呢。我酒量一般,佳茵却遗传了我们爸爸,能喝八两。很不错的。”林小麦好奇地看着那酒,说,“一般来说,黄酒才是温热了喝比较好。但是我看到酒色倒出来是透明的,还带着一点粘稠。我对酒没有研究……霭姨,这是什么酒?”
郭霭说:“你还真说对了,我这瓶‘见雪’,也是黄酒的一种。”
林小麦惊讶道:“可是,它一点儿都不黄啊!”
麦希明嘴巴里含着一口鸡肉差点喷了出去,赶紧扯了张纸巾捂在嘴巴上。郭霭眼睛笑得弯弯的,和蔼地说:“三十六年前它还是很黄的。家父用了一点法子,把它窖藏起来,随着年深日久,越放越陈,色泽也越来越淡了。不然的话,你一会儿看看就知道了。为什么要用窑变均窑来装酒,也是有学问的。”
整理好自己,麦希明说:“世界上喝酒的人有很多,不过……能够把酒喝成文化的,唯有活了五千年的古老文明才能做到啊。我和老程在国外很少喝酒……觉得没意思,年轻人们热衷的PUB里就一群人站着傻喝。除非去了好餐厅或者酒庄尝特色酒,那又是另一门学问了。”
程子华这回倒是不太赞成了,轻轻摇头说:“我倒是觉得,无论是波尔多的酒庄品酒会,还是到北海道的清酒厂品尝纯手工的大吟酿、小豆岛甚至不杀菌的生酒,都别有风味,都很有意思——国内的白酒,太辣了。我不太喝的惯。”
麦希明说:“那是因为你味觉比一般人灵敏,也无妨,量力而行就好。”
郭霭听见了,就对程子华说:“我这个酒度数不高,程总监只管放心喝好了。”
犹豫了一下,说:“还有一件事……这一批‘见雪’是我父亲窖藏的,用的是流溪河上,香雪最盛那一段的活山泉水酿出来的好黄酒,点上由白梅花、白牡丹和白菊精粹的三种晶露,底下一块压缸底的白灼熟透的肥猪肉,密封入酒窖。五年之后一开缸,酒色浅淡如金,香味扑鼻。之后每三年换一块缸底肥肉,叫做‘长白脂’,年份越久颜色越淡越有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