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父亲二话没说就答应了。新娘子在一旁乜着眼睛撅起了好大的油瓶嘴。父亲理都没理,摆上两只大碗,满上酒。一对一连干了三大碗,父亲还要喝时,那后生两只脚像抽掉了骨头似的软瘫在地上了,嘴里一边吐着酒水一边断断续续说:这肉包子不是我吃的……
从此后,父亲的“酒”名便传遍了十里八村。
父亲喝酒有海量,有人说他是得益于我父亲的父亲。我的爷爷是镇上的酿酒世家。爷爷在镇上开了一家酒坊,酿酒的技艺是独门绝活。爷爷酿造的倒缸酒也是传承了几百上千年的地方美酒,并在明清时候就有地方志书记载了。
父亲跟着酿酒的爷爷,从小就在酒缸里打滚,加上我奶奶的酒量也是门角里十六两的大称,父亲喝酒的海量出名那也就有源可溯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基因所致。父亲一生嗜酒,声名远扬,也因为“酒名”而风生水起。
那时,父亲的酒量使他赢得了村里很多年轻人的敬佩,在村里组织的水利大会战时,父亲是村里的青年小伙子。他确实不负众望,在大会战中,他带着二十几个青年小伙子,在北风呼啸的严寒中,站在泥水里,没白没黑的奋战在第一线,提前完成了指挥部下达的挖水渠任务,受到了指挥部的通报表扬。事后,有人说父亲是因为私下里带了100多公斤倒缸酒起的作用。
在不平凡的年月里,有一次,父亲突然听到有人在狂叫“着火了!着火了!”
父亲当即冲了过去,见生产大队保管员在捶胸哀嚎“稻种完了,大队的稻种完了!”父亲问了情况,便不顾人们的阻拦向着火的仓库跑去。也是因为酒助英雄胆。父亲刚刚在家里喝过酒,他借着“酒劲”在仓库里来回进出五次,把刚入库装了5麻袋的500公斤水稻良种抢了出来。父亲受了轻伤,住进了医院。通过这次事件后,父亲被评为了先进工作者。后来,父亲被任命为生产大队的大队长。
那时,村里人婚丧嫁娶,孩子满月、老人做寿都要摆酒。每有酒席,村里的乡亲邻里都要邀请父亲共同庆贺。
有的村民家里来客人也要请父亲去作陪。母亲为此与父亲争吵过多次,父亲总是说,都是乡里乡亲的,人家请你,你不去就剥了人家的面子。母亲说:剥了面子重要还是亏了身体重要,何况你这一年吃喝的,随礼钱也经不起开销。
那时,一个家庭一年的收入满打满算也不过几百元。母亲不仅心疼父亲的身体,而且还心疼父亲花出去的随礼钱,母亲也知道别人请喝酒是空手吃不来的,父亲也从来不吃农户家的白食。父亲不光酒量好,应酬酒席的技艺也十分了得。
那时,来了客人,必须饮酒,而酒又是唯一笼络感情的方式,来了客人必然要摆一桌酒席。那时的酒席也简单,因为那时根本没有牛肉羊肉,猪肉也要凭票供应不易买到,遇上来了重要的客人,父亲便安排人到村里养了鸡的人家买几个鸡蛋,再把谁家留存有的面条、花生米买来一些,到自留地里摘点黄瓜、豆角、辣子、西红柿,一桌酒席就办出来了。最奢侈的也就是到了七八月份,有春天孵下的小鸡夏天生下的小狗长成了,宰只小公鸡,杀只童子狗。人称斤鸡六狗(一斤重的鸡六斤重的狗)。那时,因为村里人养鸡养狗都有定量。母鸡是要留着下蛋卖钱的,公鸡也要留着过年时宰杀的。因此,村里能买到一只小公鸡和一只童子狗也是非常不容易的。好在客人都知道世事艰难,菜也就将就了。菜可将就,而酒却是不能将就的。这地方的人们就喜欢喝酒,只要有酒,菜不重要,怪酒不怪菜,面条当好菜。农户家家都会酿酒,倒缸酒,拖缸酒,双缸酒,红薯酒,高粱酒,麦子酒,南瓜酒,但最出名的还是倒缸酒……
父亲在陪酒时,很能讨客人的喜欢,他在酒席上虽然是主人的身份,但开场白都是请有名望的客人开讲,让满桌人都感觉到,这酒席的主人是德高望重的客人,其他人都是沾了“光”作陪的。父亲敬酒也有技巧,敬酒前必须先把所有在席的酒杯满上酒,而后端上自己的酒杯起身让全席人检验过后,发话说:今日有缘,我敬大家一杯酒,祝大家一举两得!口福(服)心福(服),简单的话语,让大家听了非常贴心。父亲说完便坐下把酒喝干了。席间有不懂酒规的出于敬重起见,站着就把酒干了,谁料父亲却发话说:两脚一站,喝了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