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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周易集解》对今本《周易·益》卦内容的诸家易说
1、诸家易说
(震下巽上)益:利有攸往。
虞翻曰:《否》上之初也。《损》上《益》下,其道大光。二利往《坎》应五,故“利有攸往,中正有庆”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谓三失正。动成《坎》,体《涣》;《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涣》,舟楫象。木道乃行也。
郑玄曰:阴阳之义,阳称为君,阴称为臣。今《震》一阳二阴,臣多于君矣。而四体《巽》,之不应初,是天子损其所有以下诸侯也。人君之道,以益下为德,故谓之《益》也。《震》为雷,《巽》为风。雷动风行,二者相成,犹人君出教令,臣奉行之,故“利有攸往”。《坎》为大川,故“利涉大川”矣。
初九:利用为大作,元吉,无咎。
虞翻曰:大作谓耕播耒耨之利,盖取诸此也。《坤》为用,《乾》为大,《震》为作,故“利用为大作”。体复初得正,朋来无咎,故“元吉,无咎”。《震》,二月卦,日中星鸟,敬授民时,故以耕播也。
侯果曰:大作,谓耕植也。处《益》之始,居《震》之初。《震》为稼穑,又为大作。《益》之大者,莫大耕植。故初九之利,“利为大作”。若能不厚劳于下民,不夺时于农畯,则“大吉,无咎”矣。
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
虞翻曰:谓上从外来益初也,故“或益之”。二得正远应,利三之正,已得承之。《坤》数十,《损》、《兑》为朋;谓三变《离》为龟,故“十朋之龟”。《坤》为永,上之三得正,故“永贞吉”。
“王用享于帝,吉。”
虞翻曰:《震》称帝。王谓五。《否》、《乾》为王。体观象。《艮》为宗庙。三变,折《坤》牛。体《噬嗑》食。故“王用享于帝”。得位,故“吉”。
干宝曰:圣王先成其民而后致力于神,故“王用享于帝”。在《巽》之宫,处《震》之象,是则苍精之帝同始祖矣。
六三:益之用凶事,无咎。
虞翻曰:《坤》为事,三多凶。上来《益》三得正。故“益用凶事,无咎”。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虞翻曰:公谓三,伏阳也。三动体《坎》,故“有孚”。《震》为中行,为告,位在中,故曰“中行”。三,公位。《乾》为圭,《乾》之三,故“告公用圭”。圭。桓圭也。
《九家易》曰:天子以尺二寸玄圭事天,以九寸事地也。上公执桓圭。九寸;诸侯执信圭。七寸;诸伯执躬圭,七寸;诸子执穀璧。五寸;诸男执蒲璧,五寸。五等诸侯,各执之以朝见天子也。
六四:中行,告公从,
虞翻曰:中行谓《震》位在中。《震》为行,为从,故曰“中行”。公谓三。三上失位。四利三之正,已得以为实,故曰“告公从”矣。
“利用为依迁邦。”
虞翻曰:《坤》为邦。迁,从也。三动《坤》从,故利用为依迁邦也。
九五:有孚惠心,勿问,元吉。
虞翻曰:谓三上也。《震》为问。三上易位,三五体《坎》,已成《既济》。《坎》为心。故“有孚惠心,勿问,元吉”。故《象》:“勿问之矣。”
“有孚惠我德。”
虞翻曰:《坤》为我,《乾》为德,三之上体《坎》,为孚,故“惠我德”。《象》曰“大得志”。
上九:莫益之,
虞翻曰:莫,无也。自非上无益初者,唯上当无应故“莫益之”矣。
“或击之,”
虞翻曰:谓上不益初,则以《剥》灭《乾》。《艮》为手,故“或击之”。
“立心勿恒,凶。”
虞翻曰:上体《巽》,为进退,故“勿恒”。动成《坎》心,以阴乘阳,故“立心勿恒,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