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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苏从这一筮例看出的"天机"涉及到晋惠公要战败,而且还涉及到晋惠公身后的儿子(太子)做国君的事。即“侄其从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这不是比惠公的结局更悲惨吗?难道晋惠公不知史苏占筮时还有这些说法,还不防备这些事情呢?还怨恨父亲而自己不警惕呢?难道晋惠公只知史苏算出的前半内容,而不知后来的事情么?总之,史苏那一卦算出的事情都“应验”了。晋惠公俘秦时让其太子圉从秦国回晋继位,后来晋惠公从秦放回,回到晋国,圉又退位回到秦做人质。到晋惠公快死时,太子圉从秦回晋,继君位,但好景不长,没多久,流亡在外的重耳卷土重来,回到晋国与侄子争夺君位,重耳把侄子圉(怀公)赶到“高梁”这个地方杀死。重耳就是晋文公,晋文公时晋国成为“春秋五霸”之一。史苏占筮所涉及晋国之事,都在《国语·晋语》中有记载。如:“十五年,惠公卒,怀公立,秦乃召重耳于楚而纳之。晋人杀怀公于高梁,而授重耳,实为文公。”《左传》里的一些筮例,涉及到重大的历史事件与重要的历史人物。从这一筮例来看,史苏卜筮的那些说法是假的,是个传说而已,而写史者“神道没教”却是真的,是以筮为名,而彰显神秘主义思想,即彰显的是君权神授的思想,因揲蓍是人们所认为能通天的一种工具,卦示就是神示,即神向人间预兆了神的意思。《国语》里记载有三个卦例,其中两卦例就是讲重耳筮得晋国的问卦,因这重耳就是后来“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用通天的工具——卦卜,目的为君权神授而张目。
《左传·僖公十五年》所叙述之事内容里,实乃记载的是一筮一卦两个算卦例子,不过其中一卦例并不是用春秋《周易》文本进行的卜筮例,而是以《连山》或《归藏》的"卦书"进行的卦例。我们现把《左传·僖公十五年》里所记两种卦例内容,即一卦例(《连山》或《归藏》)和一筮例(繇式《周易》)附下:
《左传·僖公十五年》:“晋侯之入也,秦穆姬属贾君焉,且曰:"尽纳群公子。"晋侯烝于贾君,又不纳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晋侯许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东尽虢略,南及华山,内及解梁城,既而不与。晋饥,秦输之粟;秦饥,晋闭之籴,故秦伯伐晋。
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夫狐蛊,必其君也。《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实落材亡,不败何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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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亡也。女承筐,亦无贶也。西邻责言,不可偿也。《归妹》之《睽》,犹无相也。’《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车说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归妹》《睽》孤,寇张之弧,侄其从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乃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职竞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