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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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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如此,我们便应当做一个清醒的人,苏格拉底说,“未经审视的人生是不值得一过的”。所以人生的价值应当是自己赋予自己的。凡为人者,生命都只有一次,且都是珍贵的,所以,别作践了自己。
  我们总是说应当尊重生命,这也是这篇小说的主要创作理念。在小说里,主人公一开始出走的目的便是为了去寻找所谓生命的意义。他不想糊里糊涂的去世,凭着自己的义气和狂妄想要在三个月的期限内找寻到自己人生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他偶遇,回忆,期盼,失望,徘徊,又陷入往复的纠缠。他勇敢的决定出走,希望加大人生的接触面积从而使自己得到佛家所讲的顿悟;又陷入回忆的泥沼,以为自己便是由无数记忆的结网所构成的,自己的生命只是对过去某一生命节点的惯性延续;他参与别人的命运,无论是古怪的老头还是自杀的司机,他或许是觉得在他人身上找到了可以引起共情的地方,但又好像因为放下执着而变得更加的迷惘;他也为了已经不复存在的未来而忧虑,这是多么的矛盾!即使已经知道自己没有未来也还会为未来的不确定性而感到焦虑;他是恐惧死亡的,却又装作洒脱的样子,他害怕未知,害怕虚无,害怕自己没法感受自己的存在,即便是无比珍视的回忆也要被一同剥夺…这些一切的思辨和探索,实际上便是所谓对生命的探索。但是,我作为小说的写作者,或许太过残忍,做了这一切似乎最终只是愚弄了书中那个悲情的青年。
  自然,还有更残酷的。那就是上述所有的“生命的探究”都是建立在生命值得尊重的命题之上。而根本的问题我们却一直没有得到深入的思考或者说是回避思考,既生命为什么是值得尊重的,它是否真的应当被如此重视。“尊重生命”,这似乎是世人所公认的道理,凡人都应当尊中生命,就像万物皆有引力一样,我们将其视之为不变的公理,但也正因为此,也忽略它的原因。在创作这篇小说的过程中,这也是困扰我的一大问题。人类社会的稳定,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之上,但若想进步,便必须用怀疑来实现。我在刘慈欣的《三体》里得到了启示,发现人类对待公理的笃定是否只是因为眼界狭窄。简单来说便是,或许宇宙中的其它地方根本没有万有引力,又或许是万有引力的常数跟我们的并不相同。那么,以此可以推理,“尊重生命”果真是不变之真理吗?**,***,军国主义…他们为何就能够跳出此“公理”之外,此“公理”的致命缺陷又是什么呢?这便引出了小说了对于宿命论,决定论,以及生命虚无等怀疑点的探讨,但我也仅只能做到探讨而无法得到答案,因为我只不过凡人一个。人是复杂的,社会也是复杂的,人在社会中影响社会又被必须社会所影响,谁都无法幸免,这或许便是生命值得尊重的原因吧,我如此猜想。因为复杂,所以得到尊重。
  在小说中,经常还会出现一些玄之又玄的东西,让读者读起来云里雾里。例如那个涠洲岛上的山洞和奇怪的信,西安的那个像宇宙一样的宾馆,以及胡庸的死后回魂等等。我承认,这里面有一些是我刻意安排的,但也有一部分确实小说自己发展的。说是安排,其实是受了古希腊悲剧,马尔克斯还有村上春树的影响,特别是《海边的卡夫卡》给我的影响最深,读者们可以将它看作是一种超自然现象或者是人类对于宿命论的无力论证,仅此而已。但是小说自己也是有自己的考虑,他有自己的生命,我作为作者仅仅只是充当一个故事和人类连接的载体罢了。余华先生在《在细雨中呐喊》中道,“现在我不仅可以在回忆中看见他们(小说人物),我还时常可以听到他们现实的脚步声,他们向我走来,走上了楼梯,敲响了我的房门”,这便是小说有了自己的生命,而作者只能记录,更像是一个记者或者是一个史官,做到公正客观才是我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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