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出错了,点此刷新,刷新后小编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稍后再试。
她家里养过好几次狗,其中有一只毛皮金黄闪亮的大狗。它在山洞里生养小狗,每次等到小狗能吃饭了,就带着一群小狗摇摇摆摆走回去。后来,也许是因为它皮毛好,被人偷了去,估计给悄悄地打死了。那真是一条漂亮的大狗。从那以后,她家就不怎么养狗了。
她家里的主食主要是玉米打成面做成羹烧出来的食物,配上红薯、土豆,平时吃不上饭菜,但是偶尔可以喝点稀饭。这是她们的少年生活。当外出挣钱的风气流行起来,她们十几岁就离开家乡,顺着长江上的船只到沿江几个大城市去打工。大多是在餐馆上菜、打杂、洗碗。那些勤劳会说话的、性格比较坚韧的伙计容易得到赏识,开始学切菜配菜,身份提高了。毕竟这个活儿给厨师作副手,还是带点技能的成份的。后来,她们这批人大多在城里买了房,成了当地第一批开餐馆、买门面的老板。摸爬滚打一番,熟悉了进货渠道以后,有的开始卖鱿鱼、乌贼、核桃这些干货。这是较干净,且好赚钱的生意。
这女孩从小就一个人。在村里算是漂亮的。只是她格外敏感家里穷,人前不怎么说话,总躲着人。因为她成长过程中没怎么接触过人,所以和她交谈后发现,她心里怎么想,嘴里就怎么说。是很单纯的孩子。而且经常脸红。她说出口的总是几句实话,头脑像一个空盒子,里面装着几个情绪开关。她的脸上没有快乐开朗的气息,总是静静的,很伤感。由于从小没有得到父亲的鼓励和关爱,性格变得有点脆弱,容易被粗犷的人欺负。慢慢的,自尊心变得越来越强。她打工总是做一段时间就不辞而别。这是拿不到工钱的。她也去作过保姆,照顾老人。不过依旧是不辞而别。后来投奔到一个熟人的姐姐家,又是孤身一人离开了。等她到了下一个城市,发现身上没有钱,于是想到卖血。在医院里接触到了项目的头头。大概是看到这个美丽、老实的外地人真正处于困境,他就想着帮帮她。可是,也许她的身体太虚弱了,检查结果不合格,当真献不了。他就劝她和他一起回家。她觉得这个人有趣、健谈、心地也不坏,想到和他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可以。而且从他的话里感到家境还不错,住的地方不错,环境不错,一切都还好。于是,就跟着他坐了三四个小时的车回他家去。
车越往后开越荒凉简陋,总算到了一个小村子。她看到一个青黑色的瓦房。走进去,一个单间、一个大厅、一个被隔开的木板间、一个与大厅相通的厨房,后面有一个走廊。抬头看到滚圆的房梁,黑瓦中有一两块透明的玻璃瓦放着光明。一个姑娘搀着一个三岁的小孩走出来,后来才知道,是他的儿子。他的弟弟还没分家,正在部队服役,眼下不在家。眼前的一幕令她失望至极。这个二十不到的女孩,在一个语言不通的地方,身上没钱,想不出办法离开,也没有熟人倾诉。何况,她的性格又羞怯、怕生。是忍着委屈接受这个安身的地方,还是流浪乞讨?或者务工攒钱、找警察遣返,应该是有路子的。但是后两种是她脑子里所没想到的。在当时那个信息还没普及的年代,一般人一时间想不到,也是有的。她完全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返回家乡。可是以她对自己样貌的认知,成长过程中村子里的赞许,从她对林黛玉、贾宝玉的深刻印象,(她是读过一些书的,虽然可能是爱情小说一类)可以试想:这个年轻女孩是有过更高的梦想的。从她不多的务工经历可看出家庭环境导致的性格特征,但是辛勤简朴的生活却养成了她的品质和自尊。她像包在石头里的美玉,还没有被雕琢。而且,她那从未被鼓励过、认可过的天赋只隐隐地一闪,就很快熄灭了。她简单而纯真,有自己的想法,奈何和这个世界不能和谐相处,地位又卑微,落到此等地步。此时,她真正到了人生的转折点。最后,她接受了这个环境,也接受了这段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