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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静,肃静,肃静!这是法官在吼。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对方苦于没有证据证明姪女的死与班主任和学校无关,这时,对方的律师便很着急,校长与他进行了一阵耳语后,他才镇定下来。
我方出示要看对方的教师资格证,他们迅速的拿出,校长很得意,他的脚在均匀的抖动,我方的律师A是透露这一重要情报的人,他的脚也在抖动。
律师B有相对的正义感,毕竟他不在本城谋生。他提供了大量的证据证明学校侵犯了姪女的隐私权、名誉权、人格权、学习权,这让对方的律师很为难,不过对方的律师一直抓住人是死在家中的,责任只应该由家里付这条,并说这就是铁的证据。
律师B看了台下父亲一眼,父亲点了一下头,示意他该是把铁的证据拿出来了。当律师把死者的遗书当众拿出并用难过的声音读出来时,这时法庭顿时一片寂静。
半晌,对方律师提出异议,说遗书的真实性有待考察,这时坐台下的校方人大声的喧嚣起来,有人吼道,这封如此重要的遗书早不拿出、晚不拿出,现在才拿出,这正说明死者方是伪造的。
这下激怒了嫂子们,她们个个次第直立起来,一高一矮的插在我方台下的第一排,她们与对方吵了起来。
法官几次叫肃静,还派来法警,好不容易才让场子趋于平静。
大哥在嘀咕父亲怎么不将这么重要的证据提前让对方知道。
正当对方有点得意的时候,这时律师B用洪亮的声音说,正因这封遗书无比重要,所以不能让对方知道,这封遗书是在死者的第一现场发现的,死者的外公怕对方以后抵赖,故此当时还请人来公证了,遗书的原件至今还保存在公证处,现在就可由法院出面当面去取。
大哥听了这话后,才安下心来。
大家都在等待那封真实的遗书。不一会儿,法院派人与双方律师一起取来遗书。
校长这时坐不住了,我发现我方律师A也显得极不自在。
为了缓兵之计,对方律师与校长又一次耳语后提出:由于遗书真实性还不能最终定性,校方要求作技术鉴定。
审判长见时间已经由下午的三点指到晚上的八点多了,便宣布暂时闭庭,下次公审的时间待提出异议的校方对遗书找国家权威机构作技术鉴定后,再另行通知。
夜,好冷。
一场官司要花费多大的人力物力乃至精神压力,好在我们还有这么多的兄弟姐妹,好在这个家庭还有一个代表中心思想的父亲,父亲的存在凝聚着这个家。
对方采取拖延战术,目的就是先在物质与精神上拖跨大家,而法院也顺他们的意思,迟迟不进行第二次开庭。父亲针对这一时间战,提出先让大家各自上好各自的班,到时传票一来就马上通知大家。我们都表示同意。
吃了一顿团圆饭,父亲叫大家把帐目算一下,三下五除二,该怎么算就怎么算。但四嫂一直不把帐本拿出来,也许她吸取了上次的教训。
几个嫂子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没有再为账目的事说话,都在客观而又理性的争着为父亲挑菜。四哥叫四嫂准备把一块最难啃的骨头扔掉,父亲说难啃也得啃,叫四哥把骨头挑给他。难啃就难啃,何必说得如此中肯,四哥故意这么说。大哥喝了三杯酒后,说了些三杯通大道的话,到了第四杯,大家猜肯定又要背“弟兄连手脚,姊妹连肝胆”了,三嫂这下来了精神,抢先说了出来,搞得大哥一下忘记了台词。四嫂笑弯了腰,说,三嫂是偷师学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