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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B是四姐夫从外地请来的,他说过打官司最好请个外地的。这次二次开庭他就坐在我的身边。
五嫂这次从老家下来了,说是妈妈叫她来的。二嫂也来了,还带着她的年轻女婿。
这次嫂子们仍然坐在第一排,四嫂这次也坐在其中。
官司打得很激烈,对方所谓的证据空前的多了起来,居然还找出一些人证,说死者死前一个小时,清楚的听到家长在打骂她。
我方律师B听到后很气愤,说这是伪证,对方证人必须当面出庭。但被审判长回绝了,理由是因命案,法院要保护证人。
关于遗书,法院承认是真实的,不过书记员写下的则是“死者留下字据”,而没写成遗书。这当然是后来才知道的。
当我方律师B说死者的母亲因受不了这种失女的巨大刺激,整夜失眠时,对方那位据称是年轻有为的律师这时辩解道:请问B律师,你是怎么知道死者的母亲整夜失眠的,如果不是主观猜出,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就是你在与她睡觉。
这种丧失天理人性的话对于一个律师而言也能说出口,我们当时都听呆了。
那些来旁听的学校团体听到此辩论后,居然拍起巴掌,夸年轻律师的口才。当一阵阵掌声响后,我们才清醒过来,天啦!和谐是什么,和谐就是一种人性的生态呀。真不敢相信说这些话律师能不能顾及死者方的心理承受。
姐夫听到那句话后,气愤得差点吐血。
几位嫂子齐刷刷的站了起来,愤怒的盯着那些欢呼的人。三嫂虽是农村女性,但她这时却表现出巨大的勇气,她由于身材矮小,像个移动的感叹号,摇到台上去,当众给了那位说脏话的律师三个响亮的耳光,等那家伙反映过来,三嫂这才用手指着他的鼻子道:你有姑娘姊妹吗,你是妈生的呢还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三嫂那源于泥土的举止和冲动,顿时让全场一片死寂,尔后便一片沸腾,整个大厅乱着一团。
有老师在吼,要打架都打架试试。这句话刚落地,就被四哥逮住了他,使劲一把把他往外拖。也不知道四哥这时从哪里涌动出来的气吞山河的力量,他也不再顾及自己所谓的官位了,那时他让大家看到了一个全新的本我。
法警拉响了警报,五个嫂子这时也不顾自己的生死了,像被惹火的蜂巢,扑上去与那些气势汹汹的人扭作一团。
三嫂的脸被警棍打了两下,在制服她的过程中,额头还在墙上碰了一个大红胞。法官本来还想把她抓起来,但体谅她是个农村妇女,还是将她放了。
不知什么原因,官司一直未能当场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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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嫂成了嫂子们心目中的英雄,大家都没有想到她胆子会那么大,这位一直与农作物打交道的农村妇女,竟然可以给所谓的文明人记上几记泥土般的耳光,那双结满老茧的手掌竟然同时也结满人格的纹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