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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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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初六,明天姐夫公司要上班了,所以正在收拾东西,准备去C市了。
  “老姐你怎么不去C市?”我看着帮姐夫收拾东西的老姐问道。
  “去了谁给我带娃呀,去了就没有这么好的爷爷奶奶,还有小星星最喜欢的舅舅了。”
  不愧是你呀我的姐姐。送走姐夫以后,老爸老妈喊上姑姑姑爷又凑了一桌打起了牌,老姐也借着观摩的理由跑了,把小星星留给了我。
  我看着怀里的哇,心情复杂。好不容易把娃哄睡了,刚刚想把她放到床上马上就睁开眼睛了,没办法直接抱着她睡,天气实在是冷,怕给她冻着了就抱着她坐到烤火箱上。
  小星星睡觉,那我就看会小说吧,最近又看到一本有意思的小说。打开看书软件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第一次看小说是在小学,当时堂哥电脑上下了很多小说,都是那种TXT文档里面,看起来很麻烦,但是那时候第一次接触这种我还是深深沉迷在里面了。
  小说这东西没想到一看就是这么多年,玄幻,武侠,仙侠,网游,都市,历史,等等等等什么类型都已经看过了。我属于那种看小说时会代入的那种,所以当主角做出一些以我看来很奇怪的事情我就会觉得很别扭,继而弃书。
  为什么会喜欢看小说?这个问题我也不是很懂,或许在小说里我看到了自己,看到了自己想象的自己,看着主角快意恩仇,上天入地无所不能,好像学习,生活上的担子都变轻松了许多。
  也许是小说里波澜壮阔的史诗,广阔无垠的大陆,认知意外的物种给了我新奇的体验。那时候我真的是疯狂的迷恋小说,一天24小时恨不得看,即使被说被骂也在所不惜。
  但是渐渐的,看到一本小说再也没有那种新奇感,看到第一章我都已经猜到了结局。现在小说里面的主角仿佛都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流水线造物一般。说的难听点就是没有灵魂,空有一副皮囊。
  或许是现在写小说的人不再有以前那种热血,那种朝气了吧,那个时候的小说百花齐放,百鸟争鸣,各种各样的小说层出不穷,大家好像都只是为了单纯点热爱而写作。曾经写出那么动人心扉的小说的作者,现在写的小说对比以前实在落差太大。我也能理解,毕竟职业作家和业余爱好是不同的,一个是爱好,一个是生活。
  我很喜欢语文这个科目,它第一次让我知道,哪怕是简单的文字,也有那么震撼人心的力量,那么美丽,那么美好。老师讲的每一首诗词,我总会去研究它背后的故事,每一首诗歌后面总有一个动人的故事,他们不是简单的文字,他们是古人的史诗。
  但是当学习压力越来越大,学的东西越来越多,渐渐的我不在去探究这一切,留给我的只有冰冷冷的文字和背不完的知识点。他们不在给我心理以慰籍,而是重重的负担。
  现在,我已经没有学习的负担了,能否重新找回当初的那种感觉,我不知道,但我想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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