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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花里胡哨的罗伯特(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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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馆不是霍金斯家的产业。
  普利茅斯是一个由多个地方家族共同管理的小城,16世纪连个领主都没有。后来的德文郡伯爵还要再等一百年。
  所谓的郡守,其实是推选出来的。这些家族在互相联姻之下还算和睦,把持了普利茅斯的一切。
  马修不知道的是,一百多年后,普利茅斯地方豪强们在后来的英国内战中,团结一致,抵抗保皇派的围攻长达四年。
  安德鲁为马修安排的结婚对象,家里是做肥皂生意的。做肥皂的能有什么前途?
  肥皂的生产很简单,油脂和碱性物质就行。在英国羊油最后往往就变成了肥皂,草木灰更是遍地都是。这种产业是羊毛产业兴起的必然产物。
  可惜这个时代的人不怎么洗澡,所以只是小生意。
  与其说是联姻,不如说是想要可靠的羊油来源,马修怎么看都是亏。不但会贱卖羊油还出卖了色相。
  于是雄心大志一发,安德鲁立刻觉得自己亏了,我这么牛逼的未来贵族儿子怎么能娶个小商人的女儿?这婚事顿时不了了之。
  很多人面对自己老子,往往不讲方法。老子对儿子说什么也往往另有玄机,尤其是有钱人的家庭。
  随从恭敬的给马修倒了一杯啤酒,然后放下站在马修身后。
  一个穿的花里胡哨的人靠了过来:“请问,您就是马修·霍金斯少爷么?我应约而来。您可以叫我罗伯特。”
  马修抬头一看,只见这人头戴大的夸张的帽子,上面缀满了羽毛,紧身裤,袜子鲜艳。身上是袖子蓬松的衬衫和皮子背心,腰上还有一把短剑。
  第一印象就好像扑克牌里的大王。
  马修奇道:“你当过雇佣兵?”
  16世纪只有雇佣兵才会穿成这副“鸟”样。很多欧洲国家对着装都是有规定的。雇佣兵却不在此列。他们是权贵组织的打手。
  这些“黄金的仆人”战绩辉煌,甚至在1527年洗劫过罗马。
  罗伯特:“不是你想的那种雇佣兵,我没有加入那些组织,只是和一些朋友一起闯荡了几年。”
  原来是冒险者。
  由于雇佣兵的拉风造型,很多人都会模仿。是16世纪时尚的引领者。这个时代冒险者更多,他们的成分复杂,主要是轻罪犯,亡命徒,被排除继承权的贵族子弟,不甘心种地的农民等等。
  这个职业上限公爵富豪,下限死于非命尸骨无存,还是挺吸引人的。
  这位罗伯特的经历很丰富啊。
  马修伸出一只手示意:“请坐……来一杯么?”身后随从立刻取出一个玻璃杯放在桌子上。
  罗伯特看了一眼这随从,见只是个憨厚青年,也就不再在意。
  他毫不客气,坐下拿起酒壶就自己倒:“您比我想的要年轻,有点出乎预料……您穿的这是什么,这帽子又是什么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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