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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是不是做律师的料啊?(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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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她第一次单独接待客户,虽然不是什么大客户,不过,对她来说,却是极具里程碑意义的大事。她有点激动,有点紧张,有点惶遽不安。她在心里暗暗给自己鼓劲:一定要把今天的业务抓到手。是的,她要把这个业务抓到手,她实在太需要钱了!她还欠着同事们五万块呢。
  这事千万别黄!思格在心里暗自祈祷。
  为了在客户面前显得老练精明庄重,思格特意打扮了一番:把平日披着的长发绾了起来,用一个发夹夹起,穿得也很职业,上身一件白色短袖衬衫,下面一条蓝色裙子。可尽管这样,她看上去还是年轻青涩,一脸的学生气。是的,谁叫她才刚二十三岁呢。
  她要接待的客户,准确地讲,还只能算意向客户,套用法律语言,属于准客户。因为双方还只是准备洽谈,在洽谈过程中,会不会成为客户,取决于最后双方能不能签订代理合同。只有签订了合同,白纸黑字,才算靠得稳了。当然,就算定了合同,也有意外,人家签了字,如果没有当场交费,回去后黄鹤一去不复返,害你空喜欢一场的事也偶有发生。虽说按照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可律师哪会为这种事和人家打官司啊,人家要放你鸽子,你奈他何?
  准客户是所里的同事王阳不放在眼里的低端客户。王阳是所里的大腕,为人特别豪爽仗义,经常有些小案子,自己不做,交给像她这样的新手练手。大腕们不要的客户,对于粱思格这等新手来说,都是至宝,格外珍惜。如果在平时,王阳不但把客户给她,还会和她一起与客户进行沟通,把价格谈好,她只需做具体的工作就可以了。可今天王律师要开庭,没法帮她和客户谈判,她只好硬着头皮自己上了。她给自己打气:“自己谈就自己谈吧,什么事都有第一次,总不能一辈子在人家的大树下乘凉吧。”
  趁着客户还没有来,思格带着忧伤的心思开始神游起来。
  前年,粱思格从法学院毕业,当年就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去年四月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随后就到正肃所实习,指导老师是主任史云开。今年五月份实习期满,七月通过考核,正式拿到了律师执业证。原以为只要拿到执业证,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艰辛日子就会过去,前途会立即变得美好,生活会立即阳光灿烂一片光明。可是,虽然拿证了,窘迫的日子并没有什么明显改变。做实习律师期间,她每个月还有2000块钱的工资,正式拿到执业证后,她不再是史云开的助理,所里不再给她开固定工资,她只能自己拿业务,自食其力。才出道,没有什么人脉,自然也就没有什么案源,她只能帮着其他老律师做点辅助工作,譬如帮忙看看案卷,写写代理词,到看守所会见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出出庭。一个流程下来,人累得半死,挣的却不过千把块钱。可就是这样的机会也不是经常有的,所里的年轻律师不少,为了均衡起见,老律师往往是今天让你帮忙做点事,明天又换了别的年轻律师做。更让她想不到的是,自己脸上满满的学生气,人们压根儿就不把她当律师,即使知道她是律师,也认为年纪太轻,司法系统没有熟人,案子交给她也搞不定。客户普遍认为,打官司,如果没有一点人脉,就是再有理,也没用。相反,如果找那些在司法系统有朋友有人脉有资源的律师,没理的案子也有机会打赢。就因为社会上普遍存在的这种奇怪心理,几乎就没有什么人请她打官司。因为没有案源,帮别人做事的机会也少,她的收入也就少得可怜,日子比以前也更加难熬。没有收入,她只好大幅的削减自己的生活开支,一咬牙把原来租住的一个离事务所不远的单身公寓退了,和在城里打工的表妹及另外两个妹子合租了一个廉租房。自从来到事务所,她就没有逛过街,没有进过馆子,没有买过一样化妆品,更没有添制过一件像样的衣服,甚至连吃饭也很少,几乎就是用方便面打发。她的脸比原来更加小了,原来有过的一丝红晕也慢慢消退,变得很苍白,她本来就很单瘦的身子更加纤细。所里的同事都拿她开玩笑,说什么现在天气热了,如果思格在,大家再热也要忍一忍,不要开电风扇,要不然一不小心就把思格给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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