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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在初中时代把二者的定义简单分开,要是说是思考来的倒不如说是从各种台词中搜刮到的。所以只是单纯的从影视作品中记下来:喜欢是你看到一个人就很开心,而爱是你看到一个人开心你也随之开心。
我随着成长后发现,喜欢一个人是很简单的,因为颜值、因为声音、因为崩溃后的安慰、因为别人责怪你时有人能体谅你……当然大部分人作为视觉动物总是用颜值作为标准的。若是长得不好看也就都白搭了,甚至当今社会中这真的倒是成为了普遍现象。所以喜欢一个人大多都是外在的物质层面或者第一印象的那种。恰似一见钟情类的,多数是喜欢,当然有的人选择同生活妥协去接受你选择的结果,我们可以姑且把这类算到爱的范畴里。
接下来说说我理解的爱,我认为“爱”分两种吧。首先,爱应该是两个人从相识、相知到相爱的过程,很神秘却也很难得,爱上一个人的内在……在这个信息化的大数据年代,早已经一改往日的车马慢,所以很难再有上世纪八十年代的那种文青的浪漫,缺少了用才华用爱好使人相爱了。而相爱的人,却恰恰需要的是一个或多个共同点,而不是去用容颜来填补激情褪去后的空缺,爱一个人应该是爱一个灵魂!
就像那个风流的徐志摩说的:“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所以我真的还是想在深夜里劝各位一句“梦话”,请女孩们嫁给爱情,也请男孩们追寻自己内心中所需要的。当然这是前者,我说的第二种爱更是……如果你爱的人不感冒你,你有两种选择,坚持或者退却。我想每个人都有不同选择的权力,而我作为一个普通男孩多数选择退却,悄悄地路过她的全世界,我承认坚持去追一个女孩总有可能会成功,但追一个人对于我来说这通常会蒙蔽我的眼睛,我真的不想囫囵吞枣似的寻一伴侣,因为不怎么样的结局通常只有两个结果,让你麻木然后责任感随之降低了。所以我选择退却,其次能看到她寻找到自己的幸福,泛起地笑容作为爱她的人也真的由衷祝福他们幸福快乐……
今天突然看到有人提起这一个亘古的话题了,便随便分享一下自己的看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