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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时代,历史老师给我们讲述明清时代女人裹小脚的陋习,大家下课后都纷纷去搜索裹脚的图片。
女孩子从七八岁开始用纱布把脚裹起来,不让脚变长变大,取而代之的是足弓畸形地向上弯曲,大拇指重叠在其他脚趾下面,骨骼严重变形。如果女孩子长到十几岁,脚就定型了,不容易裹脚了。
女孩子裹脚后行走能力下降,只能呆在家里操持家务,生养子女,同时和守寡一类的事件构成女人的贞洁和美德。
女孩们以谁的脚最小为美,小脚配小鞋,鞋子的头是尖的,两侧配上刺绣花纹,在媒人说媒时小脚的女孩更容易被“选中”。反之,大脚女孩是丑的,是粗鲁的,入不了富人家的眼。
这个现在看来十分畸形的审美,起源于南唐后主李煜宠爱的一位舞姬。她创造了一种鞋子让自己的脚看起来小巧灵动,所谓步步生莲。后来明清时代程朱理学被推崇,女性的“三寸金莲”成为“潮流”。
我的祖母也曾经裹脚,她出生于1933年,那时距离抗日战争还有四年,清朝瓦解,军阀混战。在她活着的时候,她总记不得自己到底是哪一年出生的,但她记得自己的生日,每年我们都会为她庆祝生日。
她去世后为了销户,我翻看她的户口簿看到那四个数字,仿佛自己回到了上个世纪,想象祖母年轻时穿着靛蓝的盘口衣裳穿梭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有卖报纸的男童、搔首弄姿的旗袍女人、身穿中山装的男人们和巡逻的士兵。
祖母是家里最小的女儿,襁褓中的婴儿因为一次意外掉进火坑,烧毁了双手,高烧不退,手上满是感染流出的脓液。
高祖心疼她,于是想到用酒淋在手上消毒,可是他们不知道能否治好,而且酒淋在伤口上非常痛。最后高祖选择淋酒在祖母的左手上,她的左手恢复了原貌,右手自此便萎缩成一团,除了大拇指,其他指头都没有指甲。
等到她十岁大,家里人给她裹脚。那时民国的开放思想早已渗入乡村,而且正值抗战,大家都不知道哪天仗会打到自己家,所以没多少人管女孩子的脚。高祖见祖母裹了十多天,每天痛得哭泣,便帮她解开了裹脚的纱布。
祖母还有个妹妹活在世上,其他的姊妹都在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祖母常常坐在院子里看着对面的群山静坐,我很好奇她在想什么,坐在那里什么都不做是怎样的感觉,后来我坐在了她曾经坐的位置,看着风将树叶吹斜,鸟儿鸣唱,鸡在棚子里打鸣,终于明白她是在回忆。
所以,每当我问,“祖母,你在想什么?”
她都会给我讲故事,有些是她的经历,有些是高祖讲给她的传说。
高祖是她的父亲,她的父亲是个风水师,上至女娲伏羲,下至山妖水怪都知晓一二。高祖是村子里德高望重的人,几乎每天都会有许多人围坐在我家的火堆旁,看着柴火炸出火星,听高祖讲故事。
祖母的其他姊妹中,她最念念不忘的是她的三妹。有一年春天,百花齐放,村里的狗得了狂犬病四处咬人,三妹外出割草,刚好遇到那只疯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