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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匈奴之王(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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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匈奴族源,从其名称由来便可看出,他们与殷周以来的鬼方、獯鬻、荤粥、猃狁、胡等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但不等于说,前者是后者的翻版,而是说,匈奴族是在上述诸族的基础上,吸收周围各族人民发展起来的。
  在匈奴共同体中,见诸记载的就有休屠(屠各)、字文、独孤、贺赖、羌渠等部。其下,还有众多氏族,如挛鞮氏(虚连题氏)、呼延氏(呼衍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乔氏、当于氏、韩氏、栗籍氏、沮渠氏等诸姓。因此,完全可以说,它是由戎、狄、胡多种民族成分组成的“民族共同体”。
  据现有史料记载及考古发掘证实,匈奴族早在公元前7、8世纪时就已生息和繁衍在中国北方的广大地区,建立起氏族和部落联盟了。
  匈奴人最初的政治、经济中心在今内蒙古自治区的河套及大青山一带,后始逐步移居漠北。所属各氏族和部落自有君长,各分散居溪谷,彼此间并没有永久性的盟约关系,只是根据共同的利害关系随时聚合离散。
  匈奴人的氏族组织,最初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来的,但随着战争的频繁,财富的增加,私有制在氏族内部的发展,宗族性质的组织便逐步被打破。氏族中除本族成员外,还渗入了大量的外民族人口,如东胡人、西嗕人、月氏人、楼烦人、白羊人、浑庾人、屈射人、丁令人、鬲昆人、薪犁人、乌孙人、西域人、羌人、汉人等。其中有的为氏族成员所共有,有的为各个家庭所私有,充当奴隶,也有少数人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验后被吸收为氏族成员。
  匈奴人生活在原始氏族制度下,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分配,共同享受,没有私有财产,没有阶级,也没有压迫。氏族部落,既是从事畜牧、狩猎生产的组织,同时又是作战的基本单位。每一氏族成员,“力能弯弓,尽为甲骑”。他们平时从事生产,战时则为战士。
  公元前3世纪时,匈奴人已进入铁器时代,不仅能用铁制作刀、剑、镞等兵器,还能制作铁镰、铁铧、铁马嚼等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并学会冶铁和铸铁。铁器的生产和使用,不仅大大提高了匈奴人的生产力水平,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剩余劳动和剩余产品的产生提供了可能。随着岁月的流逝,贫富之间的差别也愈益明显,终于促使氏族制度全面趋于瓦解。
  铁器的使用,使匈奴人的军事实力得到相应加强。刘向《说苑》记载,在公元前4世纪末期,匈奴的铁骑,经常驰驱于“楼烦(今山西省宁武县一带)之下”,旋又逐步推进,将势力扩至“战国七雄”中的秦、赵、燕边境,并不时给燕、赵二国以威胁。公元前265年(赵孝成王元年),匈奴骑兵为赵国名将李牧击败,但不久又卷土重来。直至前215年(秦始皇三十二年),赢政派遣蒙恬将兵北击,略取其“河南地”(今内蒙古自治区伊克昭盟一带)。自是,匈奴始“不敢南下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但至秦末,却又乘机“度河南”,逐渐傍近秦塞。足见其势力当时已相当强盛。
  匈奴的兴起,是匈奴国家的创立者头曼统治的结果。头曼是首称单于者,匈奴人称之为“撑犁孤涂单于”。“撑犁孤涂单于”,直译即“天之子”,意谓“天宇之下的伟大首领”。充分说明了氏族部落制度已完全为国家所取代,而氏族部落首领也已转变为国家至高无上的领袖。不言而喻,头曼统治时期的匈奴社会,正是原始社会趋向瓦解,奴隶制度形成的时代,因而国家机构的建立,正是适应这种需要而产生的,它是匈奴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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