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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鱼稷见到修鱼彬的那天,吓出一身冷汗。事情是这样的:和唐晚荻定婚后,两人一起去吃了一顿西餐。修鱼稷一连吃了五块三公分厚的安格斯牛排,一旁倒酒的服务生惊呆了,不禁感叹说,开业十年以来,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点一分熟的牛排,而且一下子吃了这么多块。
其实修鱼稷并没有吃饱,却不好意思再点了。唐晚荻只好自己要了一份,假装吃不下,将一盘子牛肉推给他。
也许是多喝了几杯酒,加之“外语”更加熟练,修鱼稷的话越来越多,开始聊起了狼族的风俗。和人类一样,修鱼家的婚礼有专门的仪式,对狼王世子来说会更加隆重,因为狼王是个注重传统的人,家族接纳新成员必须要获得他的祝福。
“什么样的祝福?”晚荻很好奇。
“简单地说就是父亲会请来一位巫师,在他的见证下,从‘金枝’上摘下一片树叶,当着大家的面,我们一起吃下去,接受森林之神的祝福。”
听起来很诡异,毕竟是另一种文化,唐晚荻表示理解:“吃叶子?看样子没什么难度嘛。”
“狼族与狐族的风俗正好相反。他们喜欢复杂精致、我们崇尚简单粗暴。”
唐晚荻忍不住笑了:“金枝是什么?金子做的吗?”
“当然不是,”修鱼稷用餐巾擦了擦嘴,“沙澜有一种植物叫作‘桑棘’,不能独自生长,总是一团一团地长在别的大树的枝桠上,远离地面,看上去就像一个个的鸟巢。”
“我们人类把这叫作寄生植物。”
“对,寄生。桑棘的枝茎不粗,却特别坚硬,用刀砍下一段别在腰上,绝大多数会立即枯萎。只有极少数会继续长出新叶甚至开花结果。我们把这种桑棘叫作‘金枝’。”
“离开母体、离开水土……也能生存?”
“因为它是被森林之神选中的,是神意的体现。只有狼王能够让它长青不败。”
唐晚荻微微皱眉:“假如有一天金枝忽然枯萎了呢?”
“那就说明神的意志改变了,佩带金枝的那个人已经不配作狼王了。他将被人挑战。谁要能杀掉他,谁就是新的狼王。”
唐晚荻不禁倒抽了一口凉气:“那你父亲是杀了谁……才拿到了金枝?”
“我伯父。”
一阵沉默。
过了片刻她才咳嗽了一声:“这不是窝里斗么?都是亲兄弟,应当互相照应、好好相处才对吧?”
“只要狼王健在,大家自然会相亲相爱。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为了保证狼王必须是族里最强壮的,如果他不行了,就该马上让位,不然就是死路一条。”
餐厅的光线很暗,桌上的玻璃杯里点着蜡烛。杯影与烛影重叠在一起。
唐晚荻怔怔地看着修鱼稷。他的脸不大,络腮胡占了差不多三分之一,只留下一个饱满的额头和挺直的鼻梁。刀刻斧凿般的侧影在烛光下显得不那么凶狠,一双眸子黑白分明,凝神着她的样子很温和,就连说话都是柔声细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