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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好提前半小时赶到C城体育馆退掉了一张票。买票的人锲而不舍地跟她砍价,她三文不值两文地卖掉了。
正嗟叹中,一抬头,看见了一个久违的人。
贺兰静霆。
并非心有灵犀,只是在常识中,男人似乎当且仅当在有太阳的时候才戴墨镜。如果一个男人在没有阳光的时候戴墨镜,只能说明他是下例情况当然中的一种:
一,他精神有问题,是个傻子。
二,他视力有问题,不想别人看见他的眼睛。
三,他很懒,懒得将鼻梁上的镜片换来换去。
四,他爱好卡通,误将卡通当作时髦。
所以皮皮只是随随便便地往人群里一看,就发现了站在一棵松树下低头打电话的贺兰静霆。左臂打着石膏,吊着臂带,看上去有点惨。早春二月,天暖风轻,他穿着件褐色的风衣。上身是柔软洁净的针织衫,灰蓝相间的条纹,配一条深红色的绵布围巾。下身是条洗得发白的牛仔裤,很宽松,很随意,很闲适。皮皮觉得,如果男人也可以用“风情万种”这个词来形容,贺兰静霆就是了。他不动声色的站在那里,既不光鲜也不亮眼,路过的女人全都忍不住回头看他。
但这并不能改变贺兰静霆在她心中的基本印象。那就是,他是一只毛绒绒的大狐狸,而且是一只长满胡须的老狐狸。狼和狗是他的同类。无论看上去多么英俊可爱、财色迷人,他只对皮皮的肝脏感兴趣。
腕上的红珠似乎跳动了一下,虽然相隔百米,皮皮觉得,贺兰静霆一定是发现她了。但他的脸上毫无异态,仍然专心地打着电话,那只打了石膏的手也不闲着,居然拿着一杯咖啡。
看着看着,皮皮忽然觉得自己应当过去打个招呼。毕竟贺兰静霆也算是个熟人。毕竟他曾经救过她。无论他属于哪一类野兽,毕竟,他没碰过皮皮。
她甚至对他产生了一点同情。莫大的世界,漫长的时光,他就这么孤零零的生活在一个完全不属于他的世界里,忍受着寂寞与黑暗。是人是妖,都不容易。
离演唱会开始还有一刻钟,皮皮想,过去打个招呼不会耽误她什么,便直直地走过去,大大咧咧地拍了拍他的肩:“嗨。”
“嗨。”贺兰静霆挂掉手机。
“手受伤了?摔跤还是车祸?”她问。
“骨折,快好了。”他淡淡地说,向她微微皱了个眉,“我最近有点倒霉。”
“我不记得你还喜欢喝咖啡。”
“里面装的是冰水。”他笑笑,向她扬了扬手里的杯子,“是不是很酷?”
皮皮失笑:“酷毙了。”
贺兰静霆将手机的按了几下,将信号改成震动,然后漫不经心地问道:“近来过得好吗?”
显然他只是寒暄,皮皮却当了真,站在那里眉飞色舞地谈起了自己考研的经过,讲了足足十分钟。贺兰静霆倒也不烦,露出感兴趣的样子,还不时地问她各种各样的问题。最后他说:“所以你今天来这里面,是想放松一下。”
皮皮点点头,问道:“你呢?你来这里干什么?也是来放松的吗?”
“我是来修炼的。”
“修……炼?”皮皮诧异地看着他,压低嗓音,“贺兰静霆,你该不是想在这里干什么非法的勾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