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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别康桥》的写作手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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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别康桥
  徐志摩,浙江海宁人,现代诗人、散文家,新月派代表诗人,新月诗社成员。18岁之前就爱好文学,曾在校刊《友声》第一期上发表论文《论小说与社会之关系》,认为小说裨益于社会,“宜竭力提倡之”,这是他人生的第一篇作品。同时,他对科学也有兴味,发表过《镭锭与地球之历史》等文。21岁先后在北洋大学和BJ大学法学系学习,这时他攻读日文、法文及政治学,并涉猎中外文学,还拜了梁启超为老师。22岁赴美国学习银行学,而后他进历史系,入学十个月即告毕业,获学士学位,得一等荣誉奖。然后转入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的研究院经济系,期间获得了文学硕士学位。25岁,徐志摩以特别生的资格进了康桥大学皇家学院(现剑桥大学)。研究政治经济学。在剑桥两年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开始创作新诗,随后回国。回国以后徐志摩开始致力于诗歌创作和文学期刊编辑。从经历来看,戴望舒是文学青年,从小就对文学充满了热情,长大念文学系,一生与诗结缘。而徐志摩则是一个才子,大学霸,很短的时间里就拿到了法学、银行学、经济学、文学、政治经济学多学科的学士或硕士学位,在求学的最后阶段,在剑桥大学的康河边上,才步入诗的殿堂。
  此诗写于1928年徐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诗人故地重游,事先谁也没有通知,一个人悄悄来到康桥大学找他的英国朋友。遗憾的是朋友不在,只有康河一如往昔,诗人感慨万千,心情激荡,不久之后在回国的路上写成了这首脍炙人口的名篇。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
  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
  那榆阴下的一潭,不是清泉,
  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
  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寻梦?
  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但我不能放歌,悄悄是别离的笙箫;
  夏虫也为我沉默,沉默是今晚的康桥!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问题:
  本诗题为再别康桥,诗中反复提到着重描写的只有康河,为什么,有什么好处。
  康桥时期是徐志摩一生的转折点,是他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地方,在徐志摩心中的地位无与伦比。可以说“康桥情节”贯穿在徐志摩一生的诗文中,而《再别康桥》无疑是其中最有名的一篇。他在《吸烟与文化》中写道:“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也正是在康桥,徐志摩真正感受到诗歌的魅力,投入了诗歌的怀抱。诗人在《猛虎集·序文》中曾经自陈道:在24岁以前,他对于诗的兴味远不如对于相对论或民约论的兴味。正是康河的水,开启了诗人的心灵,唤醒了久蛰在他心中的诗人的天命。从此以后,他便抛却其他杂学,致力于诗歌的创作和发展。也就是说人生中最重要的是康桥,康桥中最重要的是康河。写东西要抓重点,写最具有代表意义的,感受和体会最深的。这样既不啰嗦,又方便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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