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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随着大哥燕尔新婚的到来,一直由我与众位兄弟居住的西厢房理所当然地成了大哥和我们新嫂子的洞房,万般无奈之下,除了年龄尚小的五弟搬到了父母的寝室东厢房之外,我与二哥及四弟都被哭天抹泪、两眼含悲的老父老母从嗷嗷待哺的幼儿时起就一直歌于斯、哭于斯的故居里动员了出来,二老让我们“自谋出路”,想办法找到一处晚上能借宿栖身的住处。
对我来说,晚上找一个睡觉的的地方,应该是不成问题的问题,因为与我相知的朋友颇多;很快地,我就在一位在登州路有别墅的家道小康的名叫卢鸿英的朋友家里找到了临时的栖身之所。
结婚前的半年中,一到夜晚我就一路直奔登州路卢家鲜花馥郁中的幽雅宁静的别墅,四弟也很快就住进了厂里的单身集体宿舍;至于二哥,这个已经金盆洗手的二混子,一天到晚混迹于自由市场、茶肆酒楼贩卖古董文物,粜风卖雨,架慌凿空;与各色人等的风流女郎厮混,不愁找不到眠花宿柳的醉生梦死之地。
在兰进了华阳路街道服务站缝纫组半年之后,我俩终于牵着手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兰费了数不清的唇舌说服了她老娘同意我俩婚后暂住在她们刘家一间多年废弃不用的由朽木和黄泥沙子混合搭成的“偏厦子”——实则一间类似草棚子的偏房里。
我的那位生性悭吝无比的“铁算盘”准丈母娘,在经过了无数个不眠的夜晚,殚精竭虑地考虑再三之后,狠了狠心,咬了咬牙,跺了跺脚,最后横下一条心,决定把那间白天进太阳、晚上进月亮的已尘封多年的偏厦子老屋馈赠给她的亲生女儿和她那一直都不称心如意的我—她的准女婿,作为我们的新婚礼物。
在公元一九六八年的春秋交接的季节,我与兰终于迎来了我俩爱情的春天,历尽了无数个危岩险滩,经受了数不清冰霜雨雪;我俩最后红绳系足,终成百年之好。我和兰的婚礼是在公元一九六八年的“五·一国际劳动节”那天举行的,结婚那一天,一大早我用向朋友处借来的一辆飞鸽牌自行车,风驰电掣般地驱车赶到兰家;将兰抱在自行车后座上,然后一路哼唱着轻松愉快的《结婚进行曲》,将兰载到了孟庄路二十三号大杂院。
那天上门来参加我与兰婚礼的亲朋好友,可谓肩背相望,络绎不绝;人才荟萃,高朋满座;正所谓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我与兰的那场婚礼距今已有近几十余年,但那些亲临婚宴现场的至爱亲朋们的音容笑貌至今仍历历在目,不时在我的眼前浮动;他们不时发出的欢声笑语仍时时在我的耳畔鸣响。
他们其中的大多数已经作古,乘黄鹤西去,魂归天国,与我幽明永隔;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有的或已经流落他乡,成了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千里孤魂无处话凄凉。而这些故人中的绝大多数现已年届古稀,夕阳西下,不知不觉地渐入桑榆暮景,在这个世界上的时日已经来日无多;而每每想至此处,我便老泪纵横,感慨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