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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家的时间是农历的七月二十三号,刚好是鬼节过后,交完这年公余粮食的第三天。
分家的那天,杨乔父亲邀请了村子里几个德高望重的长辈,以及杨乔的三个叔父来家里当作见证人。
当天,杨乔宰了一只鸡,打了两斤五十二度玉米酒,就在酒桌之上,杨乔的父亲当众宣布了自己的决定。
在这个决定里面,杨乔分家所得财产主要有:分得土地两个工的水田,一个工的旱地,外加一小片菜园子;
分得牲口两只母鸡,一只公鸡,一只小猪仔,外加一头小水牛。
分得农具锄头两把,镰刀两把,犁一个,背篓两个,挑篮一副,踩姜萝一个,簺子一个,簸箕一个以及用来装粮食的蹬萝一个;
分得粮食大米三百公斤,玉米五百公斤,小麦两百公斤。
此外,家里的外债分了一千元在杨乔头上,由其进行偿还。
分家之后,杨乔一家三口并没有直接搬出来住,依然住在老宅里面,因为他们还没有新房,更没有钱来盖新房。
一个月的时候就这样一晃而过,八月十五是中秋节。
中秋节起源于古代的祭祀活动,《礼记》上记载:“天子春秋日,秋夕月。”夕月就是祭月亮。
它与许多神化传说相关,例如后羿射日,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玉兔捣药等等。
中秋节是在唐代的时候开始成为固定节日,《唐书.太宗记》有“八月十五中秋节”的记录。
《东京梦华录》里记载:“中秋月,贵家结饰台榭,民间争占酒楼玩月”。
在村子里面,虽然大家都很穷,生活过得很苦,但是在吃的方面很讲究。
王晓梅不仅人长得漂亮,更是心灵手巧,就在中秋节这一天,亲手制作了“团团饼”。
“团圆饼”有五分厚,共六层,用葡萄干、桂圆、瓜子、玫瑰、木樨、红糖、白糖、青丝、红丝、桃仁、杏仁、面粉,作材料制作,做好之后用蒸笼蒸熟,一个蒸笼只蒸一个。
除了团团饼之外,还制作各种小月饼,有豆沙馅的,鲜花馅的,咸鸭蛋黄馅馅的,还有火腿肉馅的。
吃月饼是一种民间的习俗,据说是源自朱元璋起义。
俗话说“八月十五月正圆,中秋月饼香又甜”。
“月饼”一词,最早见于南宋吴自牧的《梦梁录》,在那个时候,月饼也只是像菱花饼一样的饼形食品。
袁枚在《隋园食单》中记载有月饼的做法。
再之后,广大劳动人民创造出了各和各样的制作方法,南北东西也因口味差异,制作的月饼各有特色,五花八门。
中秋节这一天,王晓梅负责制作月饼,制作团圆饼。而杨乔,则是上山打猎,下河捉鱼,打到了一只野兔,捕到一条草鱼,一条鲤鱼。
在他们的思想里面,过节,那就必须要吃好喝好,吃的方面特别讲究,要有大鱼大肉,这是一种刻在骨里头的信仰。
所以,碰到重大节日,他们过节的方式就是制作美食,满足食欲。
节日对于他们的意义,就是一家人聚在一起吃吃喝喝!
这一天,所有的事情都是围绕着吃展开。所有的准备都是为了在中秋节这天晚上吃肉喝酒享月饼。
“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到了农历八月十六,中秋节的第二天。在一年中月亮最圆的时候,一家人就要聚在一起切“团圆饼”了。
家里有多少口人,“团团饼”就要切多少块,以这种方式表示他们对家团圆的期盼。